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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政府机构“校联支援协会”的52岁董事及31岁女经理,涉于申请教育局拨款时虚报导师时薪,诈骗教育局拨款共逾1000万元(港元,下同)。涉案女经理昨于荃湾法院区域法院法官谭思乐席前承认2项串谋诈骗罪。案情指校联在教育局督导探访前,要求导师签署虚假合约,并在探访中向教育局人员出示。女经理续准保释候判,以待涉案董事案件审结,控方拟传召认罪女经理在审讯中作供。
同案涉串谋诈骗董事不认罪
女被告文海欣案发时任校联支援协会有限公司经理,承认在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,串谋同案被告何显华、其妻曹瑛等人诈骗教育局,讹称获聘于“校本课后学习及支援计划—区本计划”辖下72个项目的兼职导师,在两个学年与校联或扶苗关注协会订立合约,而其任教时薪为165元至195元。文另涉串谋使用虚假文书副本则获撤控。何显华则不认罪,排期11月13日开审。
案情指,案发时校联及扶苗关注协会申请2015年至2017年的区本计划拨款,并虚报任教课后活动的小学导师最高时薪165元,中学导师最高时薪195元;惟实际时薪由60元至140元不等。在教育局人员到42所由校联和扶苗推行计划的学校进行督导探访前,何和曹指使文安排导师签订虚假合约,并在探访时向教育局人员展示。2017年6月廉署采取行动,在校联和扶苗的办公室检获152份虚假合约正本及副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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